来源:诚本律所 发布时间:2026-09-04
2026年9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施行。
这次修改中,一项与刑事案件直接相关的内容受到关注: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规定。
家里有人刚被刑事拘留,看到刑事辩护全覆盖几个字,最关心的问题通常很直接:以后只要进入刑事程序,都会安排律师吗?人在上海看守所,家属还需要自己委托律师吗?
这个问题要结合案件目前处于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阶段来理解。上海已经开展多年的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也给出了比较清晰的制度路径。
2026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新法自9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律师法》明确:
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规定。
这次修法进一步明确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发展方向。
刑事辩护全覆盖此前已经开展多年。审判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的相关制度一直在逐步完善,新《律师法》将这项工作进一步写入国家法律。
从条文本身也可以看到,法律规定的是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具体办法还需要由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
因此,家属刚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时,仍然需要结合案件阶段、当事人有没有委托律师、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等情况,判断目前的律师介入状态。
上海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方面开展得较早。
2017年12月,上海开始试点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2023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相关工作继续向审查起诉阶段推进,并明确至2023年底在上海范围内实现审查起诉阶段相关工作全覆盖。
按照上海现行实施意见,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在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人或者共同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案情重大复杂、案件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形下,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
上海现有制度已经覆盖审判阶段,并将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进一步制度化。
家人刚刚被刑事拘留时,一般仍处于侦查阶段。新《律师法》施行后,不能仅凭刑事辩护全覆盖几个字,直接判断每一名刚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都会立即获得一名全程办理案件的辩护律师。
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第一次被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在看守所,本人无法在外办理委托手续,其监护人、近亲属可以依法代为委托辩护律师。
所以,上海刑事案件中,家属收到拘留通知书后依法委托律师的权利没有发生变化。
律师接受委托以后,可以依法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并根据了解到的案件情况提出法律意见。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以后,辩护律师还可以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对案件证据、个人行为、涉案金额以及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
家属此时更需要确认的是,当事人目前有没有正式的辩护律师介入,案件处于哪个阶段,现有律师已经开展了哪些工作。
刑事案件中,家属经常会接触到三个名称:自行委托的辩护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律师。
自行委托的辩护律师,由犯罪嫌疑人本人或者符合条件的家属依法选择并办理委托手续。律师接受委托后,以辩护人的身份参与案件,并根据案件所处阶段依法开展会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阅卷、提出辩护意见等工作。
法律援助律师,由法律援助机构依法指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法律规定应当通知辩护的案件,以及刑事辩护全覆盖制度规定的相应案件,也会按照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
值班律师提供的是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也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时,可以由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帮助。
所以,家属听到当事人在看守所已经见过律师,可以继续确认一下律师的身份。
见过值班律师,与已经有一名辩护律师正式介入案件,所对应的法律身份和后续工作范围存在区别。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案件已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以后,当事人后来自行委托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对这种情况也有明确规定。
法律援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受援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
家属准备自行委托律师时,可以将案件目前已有法律援助律师的情况告知拟委托律师,并按照规定办理新的委托手续。自行委托律师以后,原法律援助事项由法律援助机构按照规定办理终止及相关程序。
这项规定也说明,刑事辩护全覆盖保障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和法律帮助的权利,同时保留了当事人依法自行选择、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
刑事辩护全覆盖写入《律师法》,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权利保障具有明确意义。
落实到一个具体案件中,家属可以先把几个基本情况核实清楚:案件目前处于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阶段,当事人有没有正式的辩护律师,目前接触的是自行委托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还是值班律师,已经开展了哪些辩护工作。
家人刚被刑事拘留,通常还处于侦查阶段。家属依法自行委托律师的权利仍然存在,刑事辩护全覆盖也不能直接理解为所有刚被拘留的人员都会立即自动获得一名全程负责案件的律师。
从上海已经开展多年的审判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辩护全覆盖,到此次新《律师法》进一步明确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权利保障正在持续完善。
对于刑事案件家属来说,把案件阶段和律师身份弄清楚,也就更容易理解新《律师法》中的刑事辩护全覆盖究竟会怎样影响自己的案件。
上海诚本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新《律师法》实施及刑事辩护制度变化,为公众提供准确、审慎的刑事法律信息参考。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公开法律及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