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炫律师|静安销售伪劣产品罪,不批捕取保

来源:诚本律所     发布时间:2026-09-11

 

 
案情回顾
 
张某某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静安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静安区看守所。家属委托我们主任赵炫律师承办本案。律师会见核实案件细节,收集并提交证据材料,向办案机关阐述当事人不具备主观明知的辩护观点,为当事人分析供述的法律风险,最终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后续的方向是
阅卷以后争取相对不起诉
 
律师介入
 
张某某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上海静安分局刑事拘留,关押于静安区看守所。
家属委托上海诚本律所主任,赵炫律师介入案件。办案机关在侦查阶段重点围绕当事人是否
主观明知产品伪劣
开展讯问,希望当事人认可其明知涉案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赵炫律师在会见过程中,核实进货渠道、交易沟通、产品核验等案件细节,结合现有材料判断,当事人主观上并不明知涉案产品属于伪劣产品。并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分别递交给承办机关以及检察院。
同时,向当事人细致分析自认相关事实与客观陈述对应的不同法律风险与法律后果,帮助当事人充分理解讯问过程中供述的重要性,指导当事人客观陈述案件事实。
案件移送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静安分局据此对张某某办理取保候审,当事人顺利释放。
 
办案结果:销售伪劣产品罪不批捕
 
 
办案要点
 
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客观上存在销售伪劣产品行为、主观上明知产品伪劣两个要件,
主观明知是本罪成立的核心要件
。在侦查讯问阶段,办案机关会重点核实主观认知,当事人容易在压力下作出不利自认。律师会见时,要提前对当事人做好法律辅导,区分客观事实与主观明知的认定边界,告知不同供述对应的法律后果。审查逮捕阶段提交佐证材料与书面辩护意见,能够帮助办案机关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是争取不批捕的关键。取保不代表案件终结,本案后续仍需在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持续沟通,进一步争取相对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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