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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彤彤律师|徐汇区敲诈勒索罪,审查逮捕阶段阶段不批捕!

来源:上海诚本律所 作者:上海诚本律所

 

 

案情回顾


当事人网上应聘兼职不慎卷入敲诈勒索犯罪团伙,该团伙以举报 SPA、按摩店存在涉黄问题要挟店家索要钱财。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未获准许,家属随即委托王彤彤律师介入,律师紧抓审查逮捕关键期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论证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轻,最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律师介入

王彤彤律师第一时间前往徐汇区看守所会见,核实入职经过、工作内容、获利情况以及对团伙敲诈作案模式的知情程度,梳理案件核心证据:当事人系求职误入涉案团伙,主观恶性弱,参与作案时间短,在整个犯罪链条中仅承担基础性辅助工作,不参与核心环节,整体地位及作用轻微。

针对性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递交徐汇区人民检察院,着重阐述当事人社会危险性低,不存在串供、毁灭证据、继续实施违法犯罪的风险,不具备羁押必要性;同时全程指导当事人端正认罪态度,落实审查逮捕阶段各项配合办案的注意事项。

承办检察官充分审阅案卷证据与律师提交的辩护材料,综合考量当事人涉案层级、参与程度、主观认知等全部情节,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正式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续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律师提示

​像这类求职误入敲诈勒索团伙类案件,侦查阶段取保通过率普遍偏低,辩护重心应当转移至审查逮捕阶段。论证当事人次要辅助地位,明知及主观恶性,充分论证无羁押必要,是拿下不批捕结果的关键,也为后续案件从轻处理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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