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大同订婚强奸案”,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诚本律师事务所 作者:诚本法律

 “大同订婚强奸案”是近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一起刑事案件。12月25日,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强奸案,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和反思。

 

据悉,2023年1月30日,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某婚介所介绍认识,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在阳高县某小区的房屋内,被告人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被害人于当晚打电话报警。阳高县公安局侦查取证后,于5月5日对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6月27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向阳高县法院提起公诉。

 


对席某某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终于为订婚强奸案画上了句号。



“给大众的警示





01
给大众做了很好的普法和警示作用

此次案让大众意识到只要是双方未拿到结婚证书,未征得女方的同意,违背父母的意愿,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就是构成强奸罪。

02
强奸后的协商是否可以解决此案呢?

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强奸罪是属于公诉案件,不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与自诉案件不告不理有明显的区别。即使事后结婚了,也不会影响男子构成强奸罪的事实,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只是在判处刑罚的时候,可能会从轻减轻处罚而已。

03
最后如何评价呢?

由于此案涉及个人隐私问题,但该男子构成强奸罪了已成立。在法律上讲,应该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们应该予以支持。




 

因此,在后面我们普通老百姓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尊重法律的权威性,不要再随意传播不实消息,可能会违反相关规定,会追究责任的;第二树立法律意识,不要用民俗风情来违反法律,否则得不偿失;第三是不懂法和道德不是免罪的理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此你怎么看呢?

 






相关法律链条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规定若干从重处罚的情形。

 

本案中,法院充分考虑双方确系恋爱关系,且在被害人报警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席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据此,按照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对席某某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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